1、選題背景(含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及評價)與意義。 (1)我的勞動合同制度存在缺陷:我國勞動合同制度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其一、勞動合同的保障主體鑒定不夠明確,針對“臨時工”的問題。勞動合同中已經明確表示為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參與勞動的勞動者,但是在實踐中確是很難分別的,例如,學生利用假期參與的某種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此時如何鑒定,是屬于勞動合同中的“臨時工”,還是屬于學生兼職行為,就是由于此的鑒定不明確,導致“臨時工”的利益沒有得到該有的保證;其二、在實踐中。勞動合同并沒有起到最初預想中的作用,勞動者的法律知識薄弱,加之與用人單位在地位上的差別,使得勞動者一直處于弱勢的地位,尤其是“臨時工”的利益,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并沒有得到等同于正式工一樣的保障,在違約責任上使得“臨時工”的利益遭到了侵犯,不簽定“臨時工”的勞動合同的現象在小地區小企業更是尤為普遍,勞動合同實際上成為用人單位壓制勞動者的正當理由。 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臨時工制度,并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臨時工越來越多,“臨時工”或“合約工”已經在全球形成一股強大的勢力,美國于2000年7月通過的《臨時工人平等法》規定臨時工人如在12個月內工作1000個小時以上應和正規雇員獲得同樣津貼;在德國,一般雇主只能雇用臨時工18個月,小型企業的期限放寬到2年,超過期限就必須讓臨時工離開或者讓他們成為正式員工,享有完全的福利;法國臨時工的合約期限不超過18個月,而且雇主必須提供福利,在合約終止時,臨時工可以獲得一筆獎金,用以補償生活不穩定造成的損失,可以說臨時工的利益是得到較大程度的保證的。但在中國,臨時工不僅是擔責人,更是隨時可以被開除的人,在違約責任上,也沒有得到本同于勞動合同的待遇,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勞動者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兩種情形,一是違反培訓服務協議,二是違反保密協議,但是在實踐中,臨時工往往還會承擔其他的違約責任,例如時間未做滿提前走人等,同時“臨時工”也由于臨時短暫的身份與正式工在地位上存在著區別,在離職時也得不到一定的保障,合同期限也沒有限制,使得許多勞動者其實實質上已經同正式工無二,但卻依舊只是“臨時工” 選題意義: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勞動合同可分為正式工勞動合同和臨時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于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勞動法中明確規定了臨時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應與用工單位正式職工相同,但在實踐中由于此短暫性和臨時性,對臨時工的利益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在工作上出亂子時,臨時工都會被首選開除,或者成為戴罪羔羊,暴力執法的是臨時工,強制拆遷的是臨時工,在一些涉及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突發性事件中,臨時工往往成為最后的責任人;同時隨著《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許多用工單位把過去純粹意義上的“臨時工”轉變為“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在不少領域成為臨時工的新形態,據統計,全國勞務派遣用工總量已達6000萬人,其中大量的勞務派遣人員已經長期在固定的用人單位中的主營業務崗位上服務,但和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簽訂協議,他們卻隨時都有可能被裁掉,這對于此類勞動者的利益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2、選題研究的方法與主要內容。
研究方法: 文獻研究,根據研究課題,通過調查文獻來獲得資料,從而全面地、正確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問題。文獻研究法被子廣泛用于各種學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關問題的歷史和現狀,幫助確定研究課題。②能形成關于研究對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觀察和訪問。③能得到現實資料的比較資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描述性研究,是一種簡單的研究方法,它將已有的現象、規律和理論通過自己的理解和驗證,給予敘述并解釋出來。它是對各種理論的一般敘述,更多的是解釋別人的論證,但在科學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問題,揭示弊端,描述現象,介紹經驗,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實例很多,有帶揭示性的多種情況的調查;有對實際問題的說明;也有對某些現狀的看法等。
主要內容: ①臨時用工合同及違約責任的概念與特征 ②臨時工違約類型 ③臨時工違約的后果 ④如何保障臨時工的利益 3、研究條件和可能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有限,加之沒有真正實踐過,所以對于所言可能只是空談,無從實踐,對于臨時用工合同其理論的研究也相對處于一個比較沒有定論的尷尬境地,所以在論文寫作和課題探究的過程中會不可避免的出現無據可依、比較空泛等現實問題。 4、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預期的結果。
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勞動合同中涉及的臨時用工合同有關的違約責任的制定與實踐中操作的問題。
預期結果:當前是為本科階段,理論知識較淺薄,實踐操作經驗接近于零,對于課題的探究可能不會超越所學知識,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希望能起到細微的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