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題背景(含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及評價)與意義。 1)選題背景 科技的發展無疑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便捷,我們的生活方式其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科技發展的程度。據第36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6.68億,互聯網普及率為48.8%;手機網民規模達5.94億,網民中使用手機上網的人群占比由2014年12月的85.8%提升至88.9%,隨著手機終端的大屏化和手機應用體驗的不斷提升,手機作為網民主要上網終端的趨勢進一步明顯。”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以微博和微信為首的自媒體平臺正在以迅猛之勢發展。截止2015年9月30日,微博月活躍用戶數(MAU)已經達到2.12億人,較上年同期增長48%。而在騰訊2015年7月中旬公布的2015年業績報告來看,微信的用戶總量已超過6.5億,并且在智能手機用戶中滲透率已達90%以上。 這些數據無不給我們一個信息:自媒體時代已經到來。在這個時代,公民可以隨時隨地地將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的事件發布到網絡上;并且,即時發生的新聞可以迅速傳播。自媒體方式的媒介,很大程度上實現和保護了公民的言論自由,讓我們得以在一個包容的平臺暢所欲言,積極地表達觀點、抒發情感。但是,隨之而來的侵權,是我們必須直面和解決的問題。《侵權責任法》第36 條第一款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若用戶涉及到利用自媒體侵犯公民姓名權、隱私權、名譽權、著作權、肖像權等權利,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自媒體平臺的發展,為我國反貪反腐,豐富公民生活內容與娛樂方式都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但是,事有利弊,正如自媒體平臺注冊低門檻為公民進入自媒體簡化了程序的同時,這種低門檻也可能導致公民對言論自由權利的濫用。對于涉及自媒體侵權的問題,不能只是簡單地沿襲傳統法律思維,而是要在言論自由和權利保護這兩者之間取得新的平衡。在保證言論自由的基礎上加強自媒體平臺監管以及網民在這個言論自由的平臺上加強自律、學會承擔,是微時代我國所面對的新挑戰。 2)意義 探索在言論自由下的自媒體侵權問題,有利于我們更清楚的區分侵權行為,提高公民的維權意識,使侵權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以此來達到言論自由環境下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權利的目的,立法并非意味著管制,相反,立法實際上是對自由言論的保護。我們要平衡地把握自由與法律間的界限。共同致力于創造一個潔凈、文明的網絡環境,實則是對言論自由的更高追求。 2、選題研究的方法與主要內容。 1)研究的方法 首先,使用文獻研究法,通過查閱大量文獻,了解自媒體的歷史和現狀,我國言論自由的現狀。并通過自己的分析全面深入地歸納自媒體侵權類型、言論自由的法律邊界等問題; 其次,使用案例分析法,通過列舉典型侵權案例來分析自媒體侵權的現狀,并深究其原因和解決方法; 最后,采用經驗總結法,總結自媒體侵權的責任承擔,并提出在使法律思維順應時代發展的前提下,探索制定適用于自媒體平臺的法律法規,以達到在自由和保護中取得平衡的目的。 1)主要內容 本文旨在探索言論自由環境下的自媒體侵權并致力于解決該問題,其中,列舉出了自媒體侵權的具體類型,結合案例分析侵權行為以及侵權責任的承擔,以期提高公民的維權意識,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 一、引言 二、自媒體的定義 三、自媒體侵權的類型 (一)自媒體侵權的界定 (二)自媒體侵權的特點 (三)自媒體侵權案例分析 四、自媒體侵權的法律責任研究 (一)網絡言論自由與自媒體侵權的沖突 (二)自媒體侵權的法律責任 五、結語 3、研究條件、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預期結果。 1)主要參考文獻 [1]王璐,淺析自媒體時代的公眾言論自由[J],中外企業家,2015(11). [2]王瑞艷,自媒體時代微博侵權研究[D]:[碩士學位論文],渤海大學,2013 [3]范維,自媒體時代網絡監督與新聞侵權的界限研究[J],赤峰學院學報,2015(10). [4]王永皓,“自媒體”時代的侵權——微博轉發(評論)的著作權侵權法律分析[J],法治與社會,2014(28). [5]吳瑛,虛擬空間的名譽侵權責任與言論自由保障[J],新聞大學,2010(4) [6] 《“微博第一案”:司法界定言論自由邊界》,載《正義網》http://www.628tf.com/falv/66890.html 2)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本文旨在解決言論自由環境下,公民濫用言論自由,突破法律界限,通過新興發展起來的自媒體平臺侵犯其他公民合法權益的問題。通過對法律責任的分析和立法的建議,希望還公民一個潔凈、自由、積極的自媒體平臺。 3)預期結果 希望此后自媒體平臺能營造更積極,潔凈的氛圍,并希望此論文形成符合要求的本科畢業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