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民主選舉制度是我國農村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就目前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發展來看,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賄選問題嚴重、宗族意識嚴重、流動人口較多、農民民主選舉意識淡薄、選舉程序不規范、法律法規不完善等六個方面,從上面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制度存在的問題來看,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還處在一個初級的階段。針對這樣的問題必須采取的主要對策是治理賄選行為、增加群眾對候選人的了解、取消戶籍限制、發展農村經濟、健全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的法律法規、健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的監督制度。 關鍵詞: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問題;對策
農村基層民主選舉是以村民小組或者自然村為選區,通過直接投票的方式,對具有被選舉資格的選民及候選人進行選舉的活動。民主選舉是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個核心內容,也是實現村民自治的前提。這有利于保障人民切實的享有民主權利,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最有效途徑。 在當前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制度中,由于我國鄉村文化的影響、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法律法規等問題,對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制度帶來嚴重的阻礙,這不僅降低了我國政府和法律的權威性,也極大的損害了我國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力,因此,研究我國基層民主選舉中的問題,并尋找原因,進而提出對策,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目前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存在的問題 (一)賄選敗壞了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形象 當前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賄選問題,而且,賄選問題還因為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因而具有不同的特征。從實際調查的賄選問題來看,其特征按地區可以分為南方與北方、東部與西部。我國南方農村基層民主賄選出現問題的特征主要是通過上門游說,宣傳自己為主。而北方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特征主要是通過施予財物,進而收買選民,購買選票的形式。在我國東部,由于經濟發展的水平較高,農村發展也較好,農民的文化水平較西部農民也較高。因此,東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問題主要是通過尋找代理人的方式來進行宣傳,通過以團體的方式來獲得農民的支持。而在我國西部,所產生問題的主要根源則是農民很大一部分都目不識丁,沒有文化,因此,在履行自身的民主選舉的權力過程中也沒有能力履行,導致很多代筆人依據自身的利益來進行選舉,從而出現了代筆人與選民意愿相違背的情況,從而大大地損害了農民的權益。[趙娣,《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山東省農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9年,第1期,第36-38頁。]可見,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出現賄選問題,并不是由我國現行制度產生的問題,而是由于農民自身素質以及一些別有用心的候選者為了利益而擾亂我國基層民主選舉的制度和規則,從而造成了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混亂,敗壞了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形象和風氣。 (二)宗族意識阻礙了基層民主選舉的公平性 目前,在我國,對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發展產生阻礙的另一個影響因素則是我國鄉村中比較嚴重的宗族意識。這種宗族意識來源歷史較為悠久,簡言之則是目前我國鄉村文化中最為核心和本質的觀念。而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由于這種宗族意識的存在,農民往往認為親情的利益超過了法律的權威,因而,這就使得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出現了情大于法的情況,大大的擾亂和阻礙了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公平性。簡單說就是,農民所信奉的法則則是還是自家人好、熟人好辦事等,這必然會左右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結果。而更為重要的一點是,當前我國農村中,由于同姓族人過多,往往會出現多個大家族競選同一個職位的現象,這就導致了很多大家族為了自己族人獲得優勝,往往會形成一種可怕的集體力量,從而破壞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的規則,甚至會出現一些在不利于自己族人的選舉情況下而大肆破壞選舉會場的行為,不僅對我國農村基層選舉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也對我國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的建立健全帶來了嚴重的破壞。[武艷、李安增,《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研究綜述》,黨史文苑,2010年,第10期,第70-72頁。]可以說,在鄉村中,宗族意識對農村基層民主帶來的影響最為巨大,因為這不僅關系到農村基層民主制度的公平性,同時也對我國農村治理結構的優化以及農村基層管理部門進行管理帶來了相當大的阻礙。 (三)流動人口給農村基層民主選舉造成新的困擾 當前,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村經濟發展的緩慢,導致很多農民選擇了放棄務農而出外打工的情況,但是,這部分外出勞動者往往留有本地戶口,這就使得在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人口流動問題逐漸成為了農村選舉中頗為頭疼的問題,這是因為,當前我國農村的規模本來就不是很大,由于農村人口的流失,導致一些農戶規模進一步縮小,但是,這些人的戶口還在農村,導致農村村小人多的情況。更為關鍵的一點是,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相關法律規定,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選票必須達到總選票的四分之三才有效,二選舉結果必須超過三分之一才有效。這也就是說,農村人口流動問題,帶來了選民不足的問題,即使選民進行了登記,但是沒有進行選舉,也會對我國農民基層民主選舉的合法性造成新的困擾。[孫靖、王聚強,《完善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途徑探析》,傳承,2010年,第21期,第132-133頁。]而且,更為重要的一點是,一些外出勞動者往往會在農村基層民主過程中,通過口頭形式把自己的選舉權賦予自己的親朋好友,www.628tf.com而這些親朋好友由于自身掌握了較多的選舉權利,往往會對農民基層民主選舉的公平性以及正義性帶來嚴重的擾亂和破壞,從而加劇了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的發展困境和問題。 (四)農民民主選舉意識淡薄 在我國,由于我國實行改革開放的時間較短,文化教育水平也較低等原因,導致了我國農民民主選舉的意識不強。主要體現在,第一,在選舉中,農民往往把自身所擁有的民主選舉的權利當做自身獲取利益的籌碼,從而把自身的民主政治權利當做兒戲,這不僅對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的規范性產生了很大的沖擊,也對我國進一步發展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制度帶來了重大的阻礙。第二,由于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候選人與選民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系,這也導致了我國村民對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認識也就停留在了表面形式,認為民主選舉就是為了選自己人等等,從而造成了農民對民主選認識的不足,造成了農民對行使自身權利的不足。 (五)選舉程序不規范 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自實行以來,經過多年的發展和實踐的檢驗,已經成為了我國當前農村發展民主制度的重要方面,但是由于當前我國農村仍然存在一些不良風氣以及制度規范的缺失,導致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出現了一些選舉程序不合規范的問題。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原則上,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在實踐上,往往與我國法律規定的直接選舉、差額選舉以及無記名選舉等原則不相符。第二,由于當前我國農村選民人數有限,導致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投票數以及選票計算的方法等都與我國的法律規定不相符合。第三,在產生候選人方面,由于我國農村人才流失的嚴重,很多農村基層候選人的產生往往是在農民的強推硬拽下產生的,這導致了我國農村基層候選人的審核以及相關方面的要求都沒有達到我國法律規范的條件。 (六)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完善 我國雖然對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而且,在實踐中也不斷的修訂完善,但是在我國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實踐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這一方面是由于當前我國農村基層選舉制度所實行的時間較短,因而對我國農民所產生的實際作用較小,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國在之前的歷史中沒有這樣的經驗,導致我國農民對此認識不足。因此,我國法律在制定過程中,也出現了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如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雖然對賄選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但是對其相關概念的界定,賄選金額的界定都沒有詳細的說明,從而造成了我國法律法規在這方面的適用性大大的降低,也為我國農村基層民主制度的嚴肅性、合法性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