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農村關于土地承包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宣傳。首先要拓寬宣傳渠道,過去的宣傳更多停留在宣傳欄、廣播等渠道,可以通過電視、講演、宣傳手冊等群眾比較容易接觸到方式來宣傳。同時創新宣傳方式,可以開展文明宣傳下鄉活動、通過小品等方式來使得這些宣傳更加深入人心,增強群眾依法保護自己權益的自覺性。其次是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法律培訓,基層干部的法律素養是農民能否保障土地利益的關鍵。實行定期考核制,搞好各層干部的培訓工作,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從而提高基層干部的行政水平,從而更好將法律政策落實到位。 (二)做好土地承包制度的配套政策工作。法律對于土地承包制度的規定已經比較完善,要真正解決農民工的土地糾紛問題,還要講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落實到位,只有基礎搞扎實才能更好地解決問題。如何落實到位是關鍵,可以在一些地方開展一些試點工作,針對其中的問題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從而更好的為推廣正常打下基礎。同時各級政府應當予以高度的重視,政策的實施不能停留在表面,定期對農村土地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從而促使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更加完善,更加規范化。 (三)注重保護農民工交回承包地時的利益。農民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僅僅只是一種紙面上的權利,更有一定的物質價值。當農民工離鄉時,他們會將自己的土地交回給承包方。在他們將土地交還的同時也是將一定的可以創造利益的財產交換了。由于集體可以將農民工的土地用來經營一些其他的項目創造利益,那么許多時候農民工的利益在這交還之中受到了損害。[[[6] 丁關良著,《土地承包經營權基本問題研究》,浙江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68頁。www.628tf.com]]集體利用了農民工交還的土地創造利益,那么也應當在農民工交換土地時給與一定的補償,從而達到互利共贏。同時,有些農民工在轉到城市時是,他的農村戶口沒有發生改變,那么此時再和其他人一樣收回他們的土地也就有失公平了。因此,要注重農民工交還承包地的利益保護。 (四)探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的新機制。如何讓農民工外出放心是探索新機制的主要出發點。建立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管理制度和登記制度能夠有效的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從制度上對農民工土地流轉進行規范,對于預防農民工的土地權益被不法侵害有著重要的作用。 (五)出臺單獨適用于農民工土地承包問題的政策。雖然國家明確了要尊重和保障外出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經營自主權。但如何具體運用到實際問題中還非常不明確,并且這一明確也僅僅停留在口號上。農民工土地權益日益受到侵害,出臺關于保障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和經營自主權的政策已迫在眉睫。 當前,雖然農民工的土地權益和普通農民一樣受諸多法律的保護,農民工可以依靠法律很好地實現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在進行有關農村土地的立法時,立法者沒有將農民工與普通農民區分開來,沒有考慮到農民工和普通農民的巨大差別,對農民工缺乏針對性?;蛘呒皶r考慮到了一些農民工的需要,其出發點也不是為了保護農民工的土地權益。對于立法者應當充分考慮到農民工不同于普通農民的特點,從他們的實際處境和現實需求出發,制定出靈活而有針對性的,能充分保護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在立法時應該把保護農民工的土地權益作為重要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土地權利,才能更好的保障農民工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