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題背景(含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及評價)與意義。 隨著人類藝術史的發展,挪用藝術品進行轉換性使用作為藝術家表達思想的一種重要創作手法被頻繁運用,同時由于藝術品的唯美性和知名度,使其也被轉換后挪用于一些商業宣傳活動。但在法律領域內,以上行為卻因為涉及到保護智力勞動成果的《著作權法》,而游走在侵權的邊緣。因為轉換挪用現有藝術作品而產生的“新作品”不符合法律里關于作品需要具備“獨創性”的要件,使得此類“作品”在法律上會處于非常不利的位置。本次選題將對挪用藝術品進行轉換型使用是否會侵犯著作權的標準問題進行研究,對比國內外的相關案例,一方面旨在保護被挪用作品作者的著作權,另一方面對藝術品中轉換性使用行為面臨的法律困境做出分析、提出解決策略。 從國際上來看,在近幾年諸多涉及“挪用藝術品”的案件中,法院不可避免地對“挪用”行為的“轉換性”做出認定。“轉換性使用”最早由美國法院在Campbell案件中確立,雖然二審作出判決不將其認定為侵犯著作權,但由于“挪用藝術品”本身的復雜性,美國眾多法院和學者對這一問題產生了諸多的分歧,至今國際上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
2、選題研究的方法與主要內容。 通過運用比較分析法,對比各個國家法學專家對此問題的不同看法,分析我國可以從哪些地方進行借鑒,完善我國著作權保護體系。 通過文獻分析法,閱讀國內外著作權法中關于挪用藝術品轉換性使用的相關法律、法規,還有國際公約,以及相關的文獻、文章,了解現在國際上對此問題的研究方向。 運用個案分析法,通過對國內外典型的挪用藝術品進行轉換性使用案件的閱讀,了解案件基本情況,以及明確法庭在針對具體的案件時是如何適用法律的。 最后運用綜合分析法,將所有的資料匯總,進行最后的分析,提出我國該如何加強對挪用藝術品進行轉換性使用的監管,如何保護被挪用作品作者的著作權。 3、研究條件和可能存在的問題。 對本課題的研究,需要查找大量的文獻資料和國內外案例。學校圖書館是資料的重要來源,可以在圖書館中借閱對課題研究有幫助的圖書報刊,同時可以登錄學校圖書館的網站,在中國知網,人大復印資料等網站上檢索需要的文章,當然也可以直接在互聯網上進行搜索,查找相關詞條。由于這次選擇的課題比較新穎,雖然查找資料的途徑很多,但是有效的資料的收集還是存在一定難度,并且涉及到國內外研究情況的對比,需要查找國外著作的譯文,難度就更加大了。 4、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預期的結果。 本次主要研究挪用藝術品進行轉換性使用的判定標準,需要準確的把握“挪用”和“轉換性使用”的概念,從而判斷其是否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主要解決我國現在關于此種類型的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權方面法律缺失的問題,探索我國應該從哪些方面健全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查閱資料,分析研究,希望能過提出一個較準確的判定標準,并就相關著作權的保護提出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