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和意義:
1992年爆發的“深圳事件”促使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或證監會)的成立,同年月,國家商務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明確了中央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統一管理體制。然而,我國證券市場建立、發展的余年間,證監會每年查處的上市公司違規行為不減反增,伴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現象愈演愈烈。 新世紀以來,伴隨我國證券業發展和運營的規范化和制度化,伴隨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的逐步建立和健全,又有一批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被公之于眾。2000 年的東方電子和猴王股份,2001 年的重慶實業,銀廣夏,2002 年的宏智科技、豐樂種業,2004 年的科龍電器、三毛派神,2007 年的德棉股份,2009 年的五糧液,2010 年的四川長虹。財務造假案件接連不斷、屢禁不止,不僅阻礙的中國證券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更重要的是使得國內國外相關各界對中國金融行業的道德產生了懷疑和不信任。 上市“圈錢”的利益驅使,緩解經營效益下滑的壓力,中介機構監管不力等因素,財務造假現象在擬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中普遍存在,因此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失敗的案例不在少數。亦存在IPO成功,但在之后被披露出“帶病”上市,即使是擁有IPO資格已上市的公司,也會迫于來自投資者和監管者的壓力,違規操作,財務造假,粉飾報表。 縱然是為我們一直所推崇的大公司,例如思科、波音、通用電器等,其財務丑聞也是屢見不鮮。眾多財務造假事件在嚴重打擊了上市公司的市場形象的同時,也導致公司股價大幅縮水,同時相關聯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和服務產業的公司也遭到連累,輕則聲譽受損,重則像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由全球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到伴隨著安然公司的破產一同倒閉。 深入探討導致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真正原因,研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手法和手段,剖析其本質和動機,尋找治理財務造假的對策,對于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課題研究現狀: 財務造假動因的相關文獻。曹靖廉(2014)認為,財務造假的因素主要分為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而在內部動機中,主要體現在融資動機、保市動機、內部壓力這三方面。而他將外部因素定義為“環境因素”,在這個因素中主要從會計的行為環境與行政監督管理這兩個方面來論述。姚弘輝(2013)認為財務造假的主要原因是審核者不夠認真負責。他認為審核者的無知(即缺乏知識),無為(即有知識而不為)是造成財務造假現象的內部動因。婁權(2003)采用計量經濟學的方法,利用邏輯學研究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特征,發現公司資產規模較小、財務狀況惡化以及急需資金周轉的公司,當面臨壓力時,往往選擇財務造假以解燃眉之急;黃世忠(2001)認為提高經營業績和商業信用、獲取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少繳稅費、特定的政治目的以及推卸責任構成了財務造假的動因,而財務造假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在于在當前的體制下,造假成本遠遠低于造假收益。 財務造假手段的相關文獻。Besaley(2007)、Schilit(2008)及樂云晨 (2013)等學者總結了財務造假的手段共分為 7 大類 30 余種具體的手段,他們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總結出了我國財務造假的常用手段:(1)虛構交易、操作利潤。(2)提前確定收入。(3)將費用資本化。(4)會計估計方法的不恰當利用。www.628tf.com(5) 利用關聯方交易調整利潤。朱義民(2013)通過財務造假對社會造成的信任危機,出于對企業經濟發展的憂患意識,總結出“大做文章的關聯企業”、“借助會計原則漏洞”、“操縱真實數據賬單”這三點造假常用手段。) 在財務造假防范方面,最早由美國委員會(全美反舞弊財務報告委員會)在報告中提出的“企業反舞弊四層次機制理論”是迄今為止國際上關于企業反舞弊的最著名的理論。該理論全面闡述了企業反舞弊的防范體系,建議任何組織實體可以通過建立下列四道防線來防止企業舞弊:公司層面,監管和執法層面以及教育層面。梁簫(2012)分析了我國企業上市過程中的財務報表粉飾情況,探究企業上市過程中的財務造假的內部動因,并以萬福生科公司財務造假案為例,歸納總結出了一些企業上市過程中財務報表粉飾手段,進而提出了防范建議。
課題研究主要內容、實施方案及創新點: 主要內容及實施方案: 第一部分:引言——介紹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義,綜述了財務造假相關文獻,解釋研究的主要內容和論文的結構框架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相關概念的解釋,指出其影響要素和本質和主要特征,以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主要手段。 第三部分:海聯訊財務造假案例的分析,先是公司背景開始介紹,然后是財務造假事件的闡述,主要是虛構巨額收回應收賬款,虛增營業收入兩方面,分析2011年度的會計變更實則是為粉飾報表的財務造假行為。 第四部分:本文的重點,即海聯訊財務造假案例得出的啟示——財務造假的根源以及防范的建議對策。從利益驅使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等內部因素,以及保薦機構、會計事務所之類的中介機構、地方政府和監管機構監督不力等外部因素,分析海聯訊財務造假事件發生的各種原因;對中介機構、監管部門、上市公司本身、地方政府和投資者自身各個利益相關者提出了相應的有效措施,從而使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得以控制,建立起一個公平健康的的資本市場體系,最終達到保護投資者切身利益的目的。 創新點: 1.我國上市公司前仆后繼、娼獗造假的最深刻原因:利益、虛榮心和業績壓力驅動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而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失衡、外部監管和治理機制失效,給了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機會,同時,財務造假企業自身道德誠信存在問題、自有一套自我合理化的借口。 2.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外部原因主要法制建設不到位,中介機構同企業存在合謀,造假成本過低 。 3.防范財務造假和治理方面,主要是加強公司內部治理,例如督促上市公司加強內部控制,完善獨立董事制度; 加強外部監管 ,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追究連帶責任。 4.針對造假成本太低給出的建議是:彌補審查漏洞,嚴防造假上市;斬斷利益, 嚴懲造假,重視新聞媒體的外部監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