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和意義: 對馳名商標的認定及商標淡化的研究已成為知識產權領域的熱點問題之一,縱觀國內外各文獻,對該問題的研究已數不勝數,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現在馳名商標的概念、構成、認定及保護原則上。國外對馳名商標問題的研究要早于我國,例如早在 19 世紀中葉,法國判例在法律未有規定的情況下就對馳名商標進行了保護;之后,西方各國開始了對馳名商標保護理論的研究,已經形成了商標混淆、淡化、聯想、不當得利等理論。我國目前對于商標淡化理論還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商標淡化理論已被用于司法實踐,這就使得對商標淡化理論的適用標準雜亂。另外,在馳名商標的認定方面也存在不足,在所見到的眾多有關馳名商標認定及商標淡化的論文、著作中,學者的觀點不盡相同,且以理論研究為主。本文以案例分析為研究方法,圍繞案例對馳名商標的概念、認定標準以及商標淡化理論的含義、認定進行研究并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以期對我國的司法實踐有所幫助。 課題研究現狀: 從國外的研究狀況來看,西方國家多數學者認為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應當適用淡化理論,這其中主要以美國學者的研究成果最有影響力。1927年,美國學者斯科特提出了淡化理論,他在其著作《論商標保護的基本理論》中對淡化—進行了系統的闡述,并且敘述了如何運用淡化理論進行馳名商標的保護,這是世界范圍內最早對于淡化理論的敘述,斯科特在文中指出:“商標糾紛案件的處理必須要結合商標的功能來評估糾紛會對商標造成的影響和損害。由于該商標被用于非競爭產品上,商標或者名稱對于公眾的影響力和導向性也會被逐漸削弱。”美國《聯邦商標反淡化法》將商標淡化定義:“減少、削弱馳名商標對其商品或服務的識別性和顯著性能力的行為,不管在馳名商標所有人與他人之間是否存在競爭關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誤解的可能性”。在司法實踐中,美國將馳名商標看成是商家的無形財產,運用淡化理論對商家的商標私有權進行保護,使得馳名商標權變為真正意義上的壟斷性權利。日本主要是運用混淆理論對其國內的馳名商標進行保護的,在保護實踐中又借鑒了淡化理論。日本學術界認為商標權所保護的是商標所擁有的聲譽和商譽,并不是保護商標的本身,對商品標記的保護其實質就是對其所表現出的商業信譽以及價值進行保護。如何運用淡化理論對馳名商標進行保護,不同的國家也有不同的做法,在日本,不僅在商標法中運用了淡化保護,在不正當競爭法中也運用到了淡化理論。日本的這一做法是比較特殊的。日本的商標法以防止惡意注冊為出發點對馳名商標進行保護;而反不正當競爭法從禁止使用出發來對馳名商標進行保護。這樣做的好處是在立法過程中以及法律的實施過程中,這兩種法律都能形成優勢互補,使得日本的馳名商標保護做的更加徹底。改革開放初期,1982年我國通過了商標法,經過1993年和2001年兩次修改,法律條文中都沒有出現“商標淡化”概念。但在司法實踐中,部分法律條款的法律保護范圍已經超越“混滑理論”范疇而引入“淡化理論”,如2009年最高法院出臺的《關于簾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ffl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二款,就有防止淡化相關概念的措詞。這似乎農明我國現有司法體系已經明確承認了商標淡化理論。 課題研究主要內容、實施方案及創新點: 本文的創新之處在于:第一,馳名商標的含義和認定因素,將“顯著性”因素列入馳名商標的概念之中。在認定因素中,著重對知名度、地域范圍、相關公眾、顯著性四個因素加以研究。第二,商標淡化理論。本文認同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對原告“紅河”商標的侵權,但侵權標準不同意法院所依據的商標混淆理論,本文認為以商標淡化理論判定侵權更為準確。接著論述了商標淡化理論的相關問題,尤其是商標淡化的構成要件,認為適用商標淡化理論的馳名商標的知名度及顯著度要高于一般的馳名商標。第三,適用商標淡化保護馳名商標的起點時間研究。利用商標淡化理論保護馳名商標,應當以該商標事實馳名為起點,而不能以有關機關的認定為起點。而且無需考慮侵權人的主觀惡性。 課題進度安排:www.628tf.com 2014年 11月20日~12月30日:與指導老師見面,老師下達任務書,完成論文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將開題報告寫好。 2015年 1月1日~2月1 日:對收集的資料進行篩選,把論文提綱寫出來。 2月1日~3月31日:完成論文初稿的寫作。 4月1日~4月30日:對論文初稿進行修改,定稿。 5月1日~5月20日:檢測論文,并開始答辯。 主要參考文獻: [1]吳慶龍.論馳名商標的認定及其法律保護[D].南昌大學,2013. [2]王翹楚.論馳名商標的認定與特殊保護[D].吉林大學,2014. [3]羅穗芳.論我國馳名商標的認定[D].中國政法大學,2009. [4]郭延賓.論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D].河南大學,2009. [5]蘇國梁.論馳名商標的認定與保護[D].重慶大學,2009. [6]吳永才.論我國馳名商標的行政認定和特殊保護[D].安徽大學,2004. [7]陳琴.論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D].四川大學,2005. [8]王燕倉.論馳名商標的認定[D].蘇州大學,2004. [9]曾紅波.論馳名商標的認定及保護[D].武漢大學,2005. [10]雷光程.論馳名商標的認定與保護[D].中國政法大學,2005. [11]李向輝.試論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問題[D].中國政法大學,2005. [12]宋祥輝.論馳名商標的認定標準[D].華南理工大學,2010. [13]廖文靜.未注冊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D].西南政法大學,2012. [14]劉燕雙.論馳名商標的認定與淡化[D].西南政法大學,2012. [15]田達良.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D].湖南大學,2009. [16]馮曉青,胡少波.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制度——兼論《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J].長沙電力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01:35-40. [17]邵南.馳名商標權利限制法律問題研究[D].遼寧大學,2013. [18]蔣紅霞.論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與保護[D].鄭州大學,2007. [19]保紅.我國未注冊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問題研究[D].中南民族大學,2012. [20]曹柯.司法認定馳名商標的原則和條件[J].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7,06:6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