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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閎與留美幼童的挑選和日常管理

      更新時間:2018-12-11來源:www.628tf.com 責任編輯:三億論文網

       (一)容閎與留美幼童的挑選

      容閎以一個建議者的身份提出這一教育計劃,對這計劃的整個實施流程是十分清楚的,并且作為一個精通外語的中國人,在幼童出洋期間便于與外國人進行溝通和交涉。清政府的對此批準之后,依理容閎應該成為該留學計劃的負責人,但是丁日昌考慮到容閎“洋秀才”的身份擔任留學生監督的話,擔心遭到頑固派的官員阻撓而致使該教育計劃被再度擱置,因此,建議讓翰林出身的陳蘭彬擔任留學生監督,容閎以副監督的名義來協助管理幼童。實際上,關于幼童留美相關事宜的實際工作都是容閎親力親為的。

      實施該計劃的具體事宜,曾在上奏朝廷之前,就與容閎有過協商,從曾與李鴻章會奏的內容可以知道曾容兩人當時商量的內容大意是:“對于試辦這次留學運動,有兩大難處,一是挑選出洋幼童,聰明穎慧的學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他們必須有遠大的志向,為人質樸、老實,沒有家庭負擔,這樣的孩子才能夠讓其出國安心學習;一是籌集資金,國家財政資金每年都有固定的用處,增加此次出洋留學的款項,更加需要去籌集資金。”[(20) 中國史學會主編:《洋務運動》(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54頁。]資金方面,李鴻章提出抽取四成上海海關關稅用以這次留學運動,故解決了資金短缺的狀況。那對于幼童的挑選重任也就由容閎來負責。然而這次幼童出國學習“屬于中國的一次創造之舉,也是從古至今所沒有發生過的”,[(21) 中國史學會主編:《洋務運動》(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57頁。]故從一開始就不是那么順利,第一批招收的30名學生,容閎費了很大周章才招收到20多名,最后親自前往香港,在英國政府所設立的學校內遴選聰明而稍微有一些中西文基礎的學生,以足其數。

      首先,容閎挑選的幼童年齡較小。由表一可以看出,挑選的四批幼童的年齡均在10至16歲之間,而每批人數最多的年齡段,由1872年的14歲,降低至1873年的13歲,后而降低至1874年和1875年的12歲,呈下降趨勢,與清政府當時的招生標準“俱以12歲至20歲為率”有所出入,但卻比較符合容閎教育計劃之中所提出的年齡,當然也有奕?對此留學章程中關于幼童留學年齡的更改“自12歲至16歲為率,并剔除親老丁單之學生。”[(24) 中國史學會主編:《洋務運動》(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60頁。]這一主張主要是考慮到幼童的接受能力,年齡越小,對于知識的接受能力越強,越容易學習英語及各科知識,而年齡越大的學生,則可能錯過了學習的最佳時機,“難望有成”。[(25) 中國史學會主編:《洋務運動》(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60頁。]況且年齡小出國留學,家累之憂較少,有益于專心學習。在120名幼童中,以11歲至14歲居多,而在其中出現了10歲、11歲者,有可能是容閎在招生時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的調整。

      其次,容閎挑選的學生地域性集中。從表二之中可以看出,在這四批留美幼童中,廣東籍83人,江蘇籍22人,浙江藉8人,福建籍2人,安徽藉4人,山東籍1人,而廣東的幼童里面有39人來自香山縣。總的來說,這些幼童大部分來自中國的沿海地區,其中尤以廣東香山縣居多。那容閎為何會將出國人才的挑選定位于此呢?究其原因如下:一是容閎自己是香山人,他出國留學的經歷以及回國之后的發展,對于當地的居民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況且香山瀕臨港澳,受外洋風氣的影響,父母比較能夠接受孩子出洋留學之事。二是中國東南沿海地區與內陸地區相比,前者地理位置優越,與外國接觸較早,受到歐風美雨的浸潤,人們的思想比較開放;三是當時中國還沒有報紙、火車等傳媒、交通工具,封建制度下的中國,人們仍然過著自己自足的小農經濟,對于為外界的消息鼻塞不通過著與外界隔絕的生活。

      最后,容閎挑選的留美幼童大多數是貧苦人家的孩子。在封建傳統的清朝,人們做著“天朝上國”的美夢,對外國文化的鄙夷與無知的觀念在人們的心中根深蒂固,并視外國為“蠻夷之地”。要想家長把一個稚氣未脫、尚未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的孩子送到異國他鄉學習15年,還必須出具“親屬甘結”,簽訂生死契約,可以說在這15年里自己的孩子生死難料、杳無音訊;且當時的醫療水平有限,人的平均壽命很短,通訊還非常落后,致使很多父母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出門那么長的時間。雖然清廷在官方發布的通知中規定:挑選幼童不分滿漢子弟。[(26) 黃英:《中國近代幼童留美研究》[D],《西南師范大學》,2003。]但在120名幼童中,仍然沒有一名清朝貴族子弟和富貴人家的孩子。在那些傳統士大夫家庭和富有家庭看來,官費留學乃是歷史之上從未發生過的,這一次挑選幼童出洋留學,一去15年,父母還必須與清政府簽訂“具結”,規定在國外留學期間,“倘有疾病生死,各安天命。”[(27) 徐啟恒、李希泌著:《詹天佑與中國鐵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8頁。]即使由政府負責留學期間學生一切費用的前提下,人們也不愿意冒險將自己的孩子送出國,對他們的孩子來說:這并不是一條光明大道,只有參加科舉考試,進入仕途,才是正確的選擇。

      由于自身的經歷,容閎深知對于有錢人家的孩子來說,留學費用由政府負責吸引不了它們,但對于家庭經濟條件不好的人家,卻是一個巨大的誘惑。如鄺榮光的父親在澳門當挖礦工人;李恩富從小就失去了父親,由母親獨自帶大;詹天佑的父親經商破產之后,生活時常受人排擠。加之其父母在給洋人做工之時,對外國文化雖不甚理解,但有認為學習洋文有利于孩子以后掙錢的心理,或許還能在朝廷謀個一官半職。因此愿意將孩子交給容閎帶去留學,這樣孩子既受到了教育,又減輕了家里的負擔,何樂而不為呢!

      (二)容閎與留美幼童的日常管理

      當幼童還在上海預備學校學習期間,容閎就常與美國的好友通信,簡略的說明幼童留學的任務和清廷的要求,以便友人在幼童抵達美國之后,能夠在住宿、就學、膳食等多方面給予幫助。為了幼童在美的就讀學校和衣食住行能得到妥善安排,容閎在幼童出發前一個月就先行赴美進行協商安排。到達美國之后,通過友人的介紹,容閎與康涅狄格洲教育部門的負責人若斯洛普(B. G. Northrop)取得聯系,對于中國幼童在美學習若斯諾普表示非常歡迎,并給容閎提出了相關的建議。

      在生活方面,容閎采納了若斯洛普的建議,將經過漫長旅途到達美國的幼童們,以一戶兩三人的形式安頓在新英格蘭區的居民家中,而接收幼童的家庭之間距離相對較近,這樣既有利于容閎時常到各個家庭查看幼童的學習、生活情況,又便于學生盡快跨越語言不通的障礙。從而形成了“生活”與“教育”二者為一體的模式。

      在學習方面,容閎與當地教育局進行交涉將學生安排進入當地的公立小學或中學學習。讓幼童接受正規而系統化的美國教育,學習西方的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例如:學習清朝當時并沒有教授的軍事、電報等科目和中國當時并未出現的采礦、機械、土木工程等實用性較強的科目。對于這一切都感覺新鮮與好奇的幼童,接受了這些新式的教育,養成了西方式的知識結構。而幼童學習西學的同時還兼學中學,每到周六學校放假,幼童們便以組為單位,12人一組兩周一次輪流到留學事務所,聽中文教習講授《孝經》等中文課程;每逢節日,監督及副監督容閎等人還要召集學生,宣講圣諭廣訓,一齊向清朝皇帝所在的東方跪拜叩頭,以示尊君親上之意。

      幼童住在美國人家里,進美國學校學習,與美國人交朋友的環境影響下,逐漸適應了美國式的生活方式。隨著年歲的增長和對美國社會的了解,幼童們受美國文化的影響日益加強。在服飾方面,幼童們對于穿著傳統的中國服飾:長袍馬褂這一極不利于運動的打扮十分不喜歡,而腦后梳著的長發辮又常常遭到美國人的嘲弄。因此,幼童們在美國改穿美式衣服,有些幼童將辮子盤在頭頂用帽子遮住不讓美人看見,有些幼童直接將辮子剪掉,見清政府官員時用假辮子代替。

      幼童們的這些變化,在美國留學過的容閎眼里,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但是對于得到曾國藩同意才實現其教育計劃的容閎來說,他無法違抗關于幼童留學美國時制定的維護封建禮教的各項規定,因此,作為留學副監督的他對于學生的改變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從不干預和排斥。正監督陳蘭彬對此卻十分生氣,認為這是一種離經叛道、荒廢中學的表現,他把幼童召集起來嚴厲訓斥,而容閎卻處處維護幼童,致使兩人之間產生很大的矛盾。

       

      容閎維持留美幼童計劃的努力

      幼童在美的新變化使負責監督管理的清政府守舊派官員十分不滿,特別是擔任第三任留學事務所的監督吳子登,他是翰林出身的守舊派官員,對于幼童的“美化”極為氣憤,而幼童在他召見之時不行跪拜之禮更是讓他不能容忍。他多次上書清廷,稱幼童“不尊敬老師,www.628tf.com不聽從監督的訓斥,如果長此以往下去,必然全失其愛國之心,即使以后學成回國,不僅對國家沒有益處,還會危及社會”,[(28) 李西軍:《晚晴留美幼童》[D],《天津師范大學》,2007。]“國外的風俗,有很多的弊端,這些學生學習的儒家經書很少,品德性格尚未成型,尚不探究他們學到的技能,事實上他們容易沾染外洋惡習,即使竭盡全力進行整治,防范也很難周全,這個局應當及時撤銷”。[(29) 中國史學會主編:《洋務運動》(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65頁。]奏請將留學生裁撤回國。

      容閎聽說吳子登、陳蘭彬及李鴻章一輪裁撤留學事務所的消息時,徹夜難眠,此時幼童中已有多人在大學或職校就讀,再過不久就將畢業,容閎不愿學生的學習就此中斷,也不甘自己的教育計劃就這樣夭折,他不斷的努力希望挽回局勢,幫助學生繼續留美學習。為了阻止這件事情的發生,他急忙拉馬克·吐溫求見美國前總統格蘭特,請他致電李鴻章加以勸阻。故李鴻章給陳蘭彬發來電文中說到:“進入各所高校學習的學生距離畢業已經很近了,可以繳費之后交給欽差管理,其余的酌量撤回,這事要與純甫商量之后再做決定。”[(30) 劉中國、黃曉東著:《容閎傳》,珠海:珠海出版社,2003年版,第346頁。]但是,接到此電文的陳蘭彬等人并未將此事告知容閎。

      而19世紀80年代,美國掀起排華浪潮,并不斷的蔓延擴大。1878年,根據清政府與美國方面簽訂的協議,完成中學學業的幼童,可以挑選一些人才進入軍政、船政兩所學校就讀。可是當清廷向美方提出這一要求之時,美國方面沒有答應中國學生進美軍校學習的要求,而日本學生卻被允許入學;加之1879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排華議案》;中美在簽訂的《北京續修條約》之中又明確的規定美國有權限制華人入境。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清政府于1881年6月8日下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請裁撤出洋肄業局,將學生撤回,量材器使。從之。”[(31) 潘向明:《留美幼童撤回原因考略》[J],《清史研究》,2007年第2期。] 至此,清政府決定撤回留美幼童的大局已定,而容閎自1878年調任華盛頓公使之后,就與肄業局脫離了關系,但不忍一生心血付之東流。他努力勸說耶魯大學的校長樸德聯合一些好友寫信給清朝政府總理衙門,并通過好友吐依曲兒等聯絡教育界知名人士在信中簽字,希望清廷能夠同意幼童留在美國繼續學習。信中寫道:貴國派遣的留學生,每個人都善于利用時間用功讀書,在各科之中成績極佳,每個人都都擁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他們在美學習期間得到了美國人民的極大肯定,在異國他鄉不愧為中華帝國的代表。“正處在最重要的學習階段,對過去的勤奮正要取得豐收的時候,突然命令他們回國”,實在是太可惜了。[(32) 容閎著,沈潛、楊增麟評注:《西學東漸記 中國留學生之父的足跡與心跡》,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66--167頁。]希望總理衙門慎重考慮,并可派人到美國實地考察。但最終并未能說服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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