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妹妹出生后的同胞關系本研究采用了李克特5級評分方法,即5分是非常同意,4分是同意,3分是不一定,2分是不同意,1分是非常不同意,可知本部分量表平均分是3分,平均分越高,青少年的同胞關系越好。 從表8數據可知,在參與此次調查的152名被調查者中,青少年總體在行為傾向上的平均得分在3.5分左右,超過了量表理論平均分3分。其中,得分最高的是 “如果有人欺負弟弟(妹妹),會勇敢的挺身而出保護他(她)”,在與調查對象簡單地交流中,發現他們有一種很有意思的心理:我的弟弟妹妹只有我可以欺負,別人不可以欺負。這其實已經說明了青少年在潛意識中已經把自己的兄弟姐妹當作真正的親人來看待。根據有關調查,從青少年期邁入成年期以后,由于他們更多地接觸到了家庭生活以外的世界,因此同胞之間的陪伴會明顯下降。盡管如此,隨著時光流逝,同胞關系會在中年時趨于穩定,并延續終生。而“全家一起出門時,會主動向別人介紹弟弟(妹妹)”的均值最低,原因在于中國人的交往中,父母為了展現孩子優秀的一面,會要求他們向他人介紹弟弟妹妹。對處于青少年期的他們來說,兄弟姐妹并非自愿選擇成為朋友的,這種強制行為反而會使他們生出逆反心理。
討論 1.二胎家庭青少年同胞接納度狀況探討 本調查的總體情況表明,當前有近三分之一的二胎家庭青少年同胞接納度低。根據調查結果、與青少年的溝通和前人學者的研究,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父母無養育“二孩”的經驗。目前生育二孩的育齡人群集中在80 后群體,這一群體出生時處于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過程中,因此這一群體基本上以獨生子女居多,沒有養育兩個孩子的經驗。如果沒有平等地對待兩個孩子,會導致親子關系的緊張。而親子關系和青少年的同胞接納度也有著顯著的相關性。第二,家庭對兩個孩子的照顧分工存在問題。出于父母生育了第二個孩子后,工作忙碌加之沒有經驗,導致他們多數會選擇讓老人來幫忙帶孩子。對于長子女來說,隔代撫養的弊端在于無法及時適應撫養人的突然更換以及與父母、弟弟妹妹交往變少,關系生疏,這樣也無法培養積極的同胞關系。 在探討二胎家庭青少年同胞接納度總體狀況的基礎上,本調查研究對二胎出生前后青少年在認知、情感、態度、行為傾向四個維度上進行了比較。在認知、情感和態度方面存在顯著性差異,在弟弟妹妹出生后青少年的同胞接納度比出生前更為消極。原因可能為:第一,長子女作為原來家庭中的獨生子女,享受著家庭所有的資源,包括所有家庭成員的愛。如果在準備生育二孩前,父母沒有和長子女進行充分的交流,詳細了解長子女對于父母做出這一選擇的看法而執意備胎的話,“惡之花”的種子就會在第二個孩子出生后發芽。和睦的親子關系對其同胞接納度產生積極影響。父母的拒絕更容易產生消極的同胞接納度。父母對孩子的不公平對待與較高比率的同胞沖突相關。第二,在兄弟姐妹出生前青少年作為原獨生子女沒有具體的同胞的概念,加之家長適當的引導會對擁有兄弟姐妹有一定的期待值。但在弟弟妹妹出生后,父母無可避免地會更加照顧第二個孩子,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忽視長子女的心理成長。長此以往必然會影響長子女對弟弟妹妹的接納度變低,甚至導致同胞間的沖突、辱罵等過激行為。 2.影響二胎家庭青少年同胞接納度的因素探討 (1)性別因素 本研究結果顯示,性別因素對青少年同胞接納度有顯著影響。一方面,女生對弟弟妹妹的同胞接納度明顯比男生積極,這也和國外的一些研究相符合,相較于哥哥,姐姐會更多地在童年時期充當教師和照料者的角色,而在成年以后為弟弟妹妹提供更多情感方面的支持。①另一方面,同性別的兄弟姐妹二人組合相對于不同性別的同胞二人組合來說,顯示出更高水平的親密關系和較低水平的敵意。 (2)年齡因素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年齡的青少年在同胞接納度上存在差異。在本調查中,年齡相差較小的同胞之間會因為其相似性表現得更加親密。年齡差距較大的孩子會傾向于選擇成為弟弟妹妹的好榜樣。但也有其他研究表明,年齡差小于 2 歲或者大于5 歲的同胞之間較少產生沖突。①年齡差在2—5 歲之間的更容易發生沖突,存在競爭關系,甚至產生過激行為。 (3)家庭關系因素 本研究結果顯示,親子關系的親疏與青少年的同胞接納度存在密切關系。系統模型有助于分析親子關系對同胞接納度的影響。在家庭系統內,內部互動(父母之間或同胞之間)和外部互動(父母與孩子之間或者孩子與父母之間)兩個子系統有明顯的相關性。父母如果經常吵架,沖突的夫妻關系會對青少年同胞接納度產生消極影響。從這個角度看,沖突的夫妻關系以及親子關系不太可能與和睦的同胞關系共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