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作為一個社會人,我們大多生活在社區內。無論是在以地理特性劃分的地域社區或是以內在意識劃分的功能社區,我們彼此之間都或多或少有著聯系。社區工作是以社區及其成員群體為對象的社會工作介入手法①。在參與社區事務的過程當中,我們可以充分發揮自身潛能,培養自助、互助和自決的精神。社區工作特別之處就在于歸屬感與認同感的提升,這為我們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極大的助力。因而職業化的社區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它可以為我們提供各類急需的專業性服務,也有助于化解社區矛盾與沖突,更好地維護社會的穩定。 中國社會工作職業化與專業化實踐首先源于上海②,這是上海日新月異的變化帶來的必然結果。發展中的上海面臨著一系列復雜多變的社區問題,例如青少年犯罪,孤寡老人贍養,吸毒問題時有發生。職業的社區工作者可以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運用專業知識與技巧介入社區,促進服務對象與環境的適應性平衡。所以說,社區社會工作者是社會公正的促進者,社會問題的預防者,弱勢潛能的開發者以及社會穩定的維護者。當前,上海從事社區工作的人員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專職人員,包括居委會和社工站的工作人員,他們主要針對家庭、老人、偏差行為等開展社區服務,并以此為職業。二是兼職人員,他們分布在各類社會組織,從事實務工作,享有特定的報酬;三是志愿者,他們參與社區的助人活動,承擔義務性勞動,具有奉獻精神,但大多未經過專門訓練。在政府層面,1999 年,民政部頒布了《全國社區建設試驗區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建立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這是官方對社區工作者最為清晰的一次界定,將職業化的社區居委會干部、社區志愿者、社會中介組織、專兼職結合的理論工作者隊伍都納入到社區工作者范疇③。這個界定還是很寬泛的,本文所要探討的是由社區居委會干部和社工站成員構成的社區工作者隊伍的職業化。 結合文獻可知,社區工作職業化理解為:在社會結構日趨復雜和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化的基礎上,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而萌生出社區工作職業的過程。經由這個過程,社區工作從業人員具備了相應的入職資格,并擁有自己獨特的工作對象、工作條件、工作內容、職責范圍、收入水平及職業聲望等④。我理解的社區工作職業化與之相同,因而在此概念界定之上,展開下文有關討論。 (二)研究目的及意義 1.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以上海市一個社區事務發展狀況良好的止園新村社區為例,描述和分析社區社會工作職業化的發展現狀與困境,探索并提出合理性的對策與解決措施,提高社區服務質量,促進社區基層建設,培養居民社區意識。 2.研究意義 (1)現實意義 隨著我國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區的重要性日益突顯出來。社區是我們多數人聚集生活的場所,是一個名義上的自治體,也是社會的縮影。社區基層自治組織是我們社區建設的核心,專業社區工作者是我們尋求幫助的對象。在日趨疏離的城市社區,社區成員在職業人員的指導之下,有計劃地參與集體行動,這對于解決社區問題,滿足社區需要,培養社區意識是極為必要的。因而,職業化的社區工作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不可忽視的影響。這一探討也就具有了現實意義。 (2)理論意義 社區社會工作職業化的理論已日趨成熟且愈來愈豐富。但是已有研究仍然存在局限:首先,以往研究分點闡述,具體分析卻很少融合,沒有一個面面俱到的參考框架;其次,關于社區社會工作職業化方面的研究大多為宏觀視角,較少從微觀層面側面反映其進程。 社區社會工作的職業化發展有其自身獨特的地方,不能與整個社會工作的職業化問題混為一談。因而本研究從社區社會工作著手,以上海市止園新村社區為例,參與觀察社區事務,通過與社區工作人員和社區成員的談話,探討社區工作職業化對于社區和社會的影響與意義,尋找其改進層面與發展空間,從而實現實踐與理論的對話,回應了“社區社會工作的職業化發展”,使該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 (三)文獻回顧 從西方傳統來看,社區工作職業化問題是社會工作研究的一個傳統課題。早在 1601 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就頒布了《濟貧法》,規定以社區為單位,對無親屬照顧的貧民實行有條件的救濟。西方國家社會工作職業化發展具有三個條件:1.有明確的社會工作職業領域社會認同度;2.有系統健全的社會工作運行機制;3.有相關法律、規章對社會工作職業道德規范、職業標準和職業能力等做出詳細的規定⑤。可見,在國外,社會工作者是一個令人尊敬的職業,被看成是一門獨立的行業。汪慧認為大陸社會工作非常缺乏系統的本土化理論的指導;職業規范體系尚未建立健全;職業教育缺乏職業性,總體狀態是處于“半職業化”或“準職業化”的起步階段⑥。可見我國的職業化發展相對不夠成熟,需要長久的發展。 在上海,20 世紀 90 年代政府方才真正推進社區工作者職業化進程。但在不到 30年的時間里,通過浦東新區試點,在全市推行社會工作者資格認證制度,完善社會工作管理制度,上海的社區社會工作取得了長足的成效。2006 年 7 月 20 日,人事部、民政部聯合頒布了《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標志著我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正式建立⑦。社會工作職業考試獲得了官方的認可,社會工作專業的認知度也上升了一個臺階。但就全國視角而言,社會工作還沒有那么廣為人知,社區成員在遇到緊急狀況時,他們第一個想到的還是政府。 王秀江認為:香港是通過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教育實現其職業化,而上海則是通過從業人員的職業化考試實現其專業化⑧。這個觀點極為有趣且令人深思。這說明,在上海,社會工作者先講究的是入職資格然后才是他們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否有效地解決問題還要靠后期教育培訓。但在我國,對于社區工作者的專業培訓落實不到實處,很多工作者學了點皮毛就上陣了。這樣的本末倒置,職業化發展必定不會順利。 在我國,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不盡相同,各地區的社區工作職業化水平呈現出參差不齊的態勢。上海社區工作的職業化水平相對較高,但在我國廣大的中西部地區,社區工作者迄今為止還不是正式職業。大量職業人員的薪酬回報與他們所從事的工作量還有工作價值嚴重背離。接受過專業訓練的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生不在少數,但大部分只是將目前從事的社區工作事務看作是未來職業選擇的跳板。他們對于社區工作的職業認同感普遍較低,責任心也相對淡薄。 林卡和金菊愛認為:在中國,由于人們常常把社會工作定義為社會救助,而社會救助和其他福利活動大多是由民政部門組織的,這就容易使人們把對社會工作實務的理解泛民政化⑨。在社區工作領域,政社不分也是其最大的問題。它不僅限制了社區工作的范圍,也貶低了社區工作事務的專業性。 梁雋指出:社區工作職業化是一個系統過程,需要多方因素合力完成。政府為主導的職業化嘗試已經在我國南方和東部發達地區初見成效⑩;社會工作協會和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在人才培養和制度規定方面提供極大幫助;社會民間組織盡管力量薄弱,受限諸多,但也在茁壯成長,不斷助力;社區作為社區工作職業化推進的主要場所,其宣傳作用不言而喻。 綜上所述,我國社區社會工作職業化正在穩步發展,社會認可度和社區工作者的自我認可度都不是很高,人才培養疲乏,政社不分問題突出。因而我們需要從多個層面分析,綜合考量,推進社區工作的職業化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