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監察制度不同以往,是在汲取了唐宋元三個朝代的經驗之后建立起來 的,而且結合了明朝當時的社會情況,具有很強的時代性。 (一)廣開言路,溝通上下的必然要求
明代的創立者以及之后的皇帝都非常看重信息的有效傳遞。朱元璋一直信 奉:“治國之道,必先通言路,言猶水也,欲其長流,水塞則眾流遠遏,言塞則 上下雍蔽”。[2]而御史巡按制度的建立,就充分說明了御史制度溝通中央與地方 的信息傳遞功能是有必要的。 第一,巡按御史將巡察地方時出現的異樣、災害等及時向上呈報,使朝廷能 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減輕損失。比如在洪武年間,御史辛彥德巡按路過彭澤, “聞民間歲歉,官吏不以時存恤,至有餐及兒女者,還奏之”。[2]朱元璋知道后 便命令發糧食賑災,并對彭澤的知縣進行杖責。永樂時,巡按御史魏源在陜西考 察,遇到西安發生很大的瘟疫。他經過調查發現:陜西各官府糧倉儲存的糧食還
有很多,足夠維持十年的供給。于是上書給永樂,說現如今百姓因發生瘟疫而妨 害了農事,請求減免稅賦。永樂皇帝聽從了他的請求。永樂十一年(公元 1413 年),福建巡按趙生報告說 5 年里因鼠疫死了五千多戶人,成祖即命戶部除之, 穩定了災民生活,減少了動亂因素。 第二、可以使地方上的行政的弊病與官員的懶政及時得到解決。永樂十九年 (公元 1421 年),河南發生大水災,百姓妻離子散、流離失所。此時地方官不但 不加以體恤,反而加重賦稅,貪污稅款,中飽私囊,人民苦不堪言。[2]御史王彰 巡按河南,“奏黝貪刻者百余人,罷不急之征十余事,招復流民,發凜販貸,多 所全活”。 第三、對地方的其他情況進行了解,并針對各類情況提出合理化改進建議, 為中央的行政決策提供依據。明代巡按御史的監察內容繁雜,包括了經濟、政治、 軍事、司法等各個方面。御史通過深入實地的考察,可以隨時掌握各地的真實情 況并迅速的上報中央,毫無疑問可以為中央的行政決策提供可信的依據,也可以 為統治者調整自己的方針政策提供相對較為可靠的建議。 (二)整頓吏治與恢復社會經濟的要求
由于朱元璋特殊的出身及經歷,他對下層群眾的生活狀況極為了解,同時也 充滿著對貪官污吏的痛恨。所以他能深刻的意識到一個合理的監察制度的重要 性。因此他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到了農民的需要,因此他把監察御史 作為上級與地方溝通的渠道,這樣不僅可以避免貪官污吏謊報情況,還可以直接 有效地解決地方出現的貪腐問題,避免地方官一手遮天。比如,御史直屬中央管 理,不受地方官員的約束,可以直接向皇帝陳述地方的貪腐情況。 (三)鞏固君權,強化封建君主專制統治的需要 朱元璋指出,朝中政權不實,宰相專權,奸臣當道是元朝滅亡的又一主要因 素,由此產生了“內輕外重”的狀況。朱元璋有著很強的權力欲,堅決杜絕類似 情況的發生,他采取各種措施牢牢掌控住統治大權。如多次嚴規刑罰,大肆屠殺 功臣宿將等,這主要源于太祖的疑忌之心,擔心其有朝一日謀權篡位。而且,在 當時,激烈的斗爭還存在與統治階級的派系之中,尤其以淮西派和浙東派之間最 為突出。這就更加引起太祖的猜疑。在這種背景下,朱元璋建立起“無人不監、
無事不察”的體系,對所有官吏尤其是對朝廷屢建功勛的重臣進行嚴密的監察和 控制。[3] 朱棣發起了靖難之變,代替朱允文炆繼承王位,稱號“明成祖”嚴重挑釁了當 時封建社會的傳統思想,以此同時,前期留下的忠于朱允炆即建文帝的臣子對他 的執政觀念也持有反對的態度。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為了穩定民心,鞏固王位, 成祖恢復了監督機制、機構,并不斷完善。[4]為了有力的采取監督措施,設立了 東廠,其職責主要對朝內官員和錦衣衛進行監督,不僅加強了錦衣衛的勢力更起 到互相制約的作用。www.628tf.com元末明初,成就太祖和成祖,突出表現為,他們逐漸強化了 監督機制,從而穩定了當時的朝政。[5] 到明代中期,明英宗朱祁鎮信任太監王振,使以東廠為代表的宦官權力進一 步擴大,而名相張居正則將文官集團的權力發揚至頂峰。明中后期的皇帝們要么 沉溺玩樂,要么就是在文官權力、宦官權力以及皇權之間不斷的尋找平衡點。而 御史所代表的監察機構,既與東廠等情報機構有監察職能的重合,其直接匯報人 是皇帝本人,本身群體又多為文官出身,這就使得御史群體既可以是這三種權力 中任意勢力的同盟,又可以有效的對這三種權力進行一定程度的打壓,所以導致 御史群體成為三種權力的爭奪焦點。這種爭奪發展到到明后期,御史群體便完全 淪為權力打擊工具。無論是魏忠賢的亂政還是東林黨的禍亂,御史都已脫離原有 監察、溝通的職責范圍,開始淪為打擊異見政敵的喉舌。
結語
明代的統治者根據歷史上采取的監督手段總結了經驗,依照當時的政治背 景,加強了御史制度,并隨著時期的不斷推移,擴大了其職權的管理范圍,有利 于皇權的穩定,明代的監察制度是歷史發展以來最完善,成效最大的監督手段, 其涉及范圍廣,監督范圍從中央擴展到地方,它們相互監督,互相制約,形成了 嚴謹的監督機制。 御史權力的存在顯然對打擊社會不良行為,穩固國家政權起到了積極的作 用。但是,由于經濟的不斷進步,皇權的不可逾越,御史權力不斷的擴深對當地 的政治產生了不利影響。首先,其阻礙了地方機構職權的發揮;然后,會造成御
史之前,御史與官民之間的勾結,容易造成官場的腐敗和監督信息的不真實,因 此,明朝中后期,地方政治嚴重腐敗。 監管機制在明代前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中后期,隨著經濟的發和 社會氛圍的變化,監管機制徇私舞弊的現象逐漸出現,加深了明代的腐敗。因此, 監察制度一定要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改變而進行升級、變化,否則不但不能 成為有利的監察手段,反而會變成權力腐敗的斗爭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