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題背景(含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及評價)與意義。 騰訊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微信平臺(wechat)。據英國《金融時報》3月19日報道,2014年底,微信用戶數量同比增長41%,至5億人。微信2015年數據研究報告:55.2%的用戶每天打開10次以上??梢哉f,微信用戶正在充分享受著“表達的自由”—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作何方式(上傳、轉發等)來彰顯表達自由。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本身既是人們享受表達自由的載體,同時又是人們各類權利的表征,如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然而,這一切來得太快,快得像“朋友圈”的轉發速度,由此所產生的法律問題致使傳統法學理論還沒法完全應對。 微信公眾號是開發者或商家在微信公眾平臺上申請的應用賬號,該帳號與QQ賬號互通,通過公眾號,商家可在微信平臺上實現和特定群體的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的全方位溝通、互動 。形成了一種主流的線上線下微信互動營銷方式。微信公眾號作為新興的網絡信息發布主體,具有向不特定受眾進行定期推送信息(包括文字、視頻、音頻)的能力,而這也是一般用戶所不具備的,因為后者只能在其“朋友圈”中向其“好友”發布信息。這一“不特定”受眾的特性,使得微信公眾號具有了更高的侵權可能性、更大的侵權危害性和更廣的侵權影響力。因此,本篇論文擬從微信公眾號這一新興網絡自媒體的角度出發,探究借助微信平臺,微信公眾號有哪些潛在的侵權法律問題,而法律又應該如何應對。由于微信平臺發布時間并不長,截至目前,相關的專業法學研究論文并不是很多,主要是一些初步的定性探討,一定程度上缺少系統的研究。例如,專門探討微信公眾號侵權問題的研究仍比較少見,大多都是籠統的討論著作權侵權等問題。本文選題的意義在于,可以為微信公眾號侵權這一新興法律問題提供案例整理、法律梳理分析和階段性的對策建議作為研究成果。此外,法律的應對往往都是事后的、補救性的被動應對,而真正有助于凈化網絡環境、促進社會和諧、減少權利侵犯的方法是通過制度的建設、網絡技術的發展來從源頭上消除侵權行為的滋生空間,因此,本文也旨在為完善微信平臺技術和相關網絡管理制度的出臺提供一些可資探討的建議。 2、選題研究的方法與主要內容。 本文擬通過案例評析、文獻綜述、分析以及比較法等方法對選題展開研究。而研究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勾勒出了本文主要內容的概貌。首先,本文將從案例評析入手,介紹微信公眾號侵權的主要特征,進而總結出現有法律在應對微信公眾號侵權類案件時的表現。事實上,微信平臺上已經相繼出現了一系列微信公眾號侵權的法律問題。例如,《邏輯思維》因涉嫌“盜版”原創者的稿件而道歉;《中國企業家》雜志未經《財新》雜志許可而使用其作品,最終也向著作權人表示歉意;再如前段時間傳的沸沸揚揚的“優衣庫更衣室”事件,更是引發了法律人的關注和反思。 隨著爭議的增多,訴訟案件也逐漸出現:2014年6月,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微信公眾號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在該案中,原告中山商房網科技公司訴稱,被告中山暴風科技公司的微信公眾號擅自轉載其作品,故請求確認被告中山暴風科技公司侵犯其著作權,并請求賠禮道歉并賠償1元錢。最終,廣東中山法院判決原告中山商房網科技公司勝訴。與此同時,深圳花邊閱讀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優勢零壹廣告有限公司作為原告,起訴南京骉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公眾號“文字撰稿人”和深圳市釀名齋咨詢有限公司旗下的公眾號“釀名齋”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分別對《談戀愛好難,我都不想干了》、《我執著,因為你值得》、《誰將成為第五座直轄市》等文章進行公然抄襲。 通過對典型案例的梳理和分析,我們需要進一步關注的是,所謂微信公眾號侵權到底有哪些類型的問題,然后進一步探討是否構成侵權的定性的問題、法律予以應對的問題。從目前筆者所掌握的資料來看,本文擬研究的是微信公眾號侵犯人格權、隱私權和著作權三類權利的情形,但不排除隨著研究的深入,對這一選擇范圍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增減。具體而言,對于這三類侵權情形的研究,區別于傳統的侵權法探討思路,本文將主要把目光投射到微信網絡平臺本身的特點與這幾類的侵權案件的具體聯系上,研究微信網絡平臺中的什么特點導致了相關侵權案件的頻發、易發,從而為微信用戶加強防范意識、微信開發商提高管理監控水準、公眾號運營者避免因不注意而侵犯他人權利(微信公眾號本身也是權利主體,也存在被侵權的可能)、政府公權力機關出臺政策法規提供相應的建議和意見。從比較法的視角上看,國外facebook,twitter的發展比我國的社交網絡要早且成熟,但是其特征又不完全與微信公眾平臺相一致,因此本文會介紹和比較研究相關的國外法律規定和法學文獻,并同時注意關注本選題的特殊性。 綜上,本文的研究提綱為: 一、研究背景 二、微信公眾號侵權案例分析 三、微信公眾號侵權的主要類型及其定性分析 四、微信公眾網絡平臺與公眾號侵權行為的關聯性分析 五、對策建議 六、結論 3、研究條件、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預期結果。 本研究將利用校內圖書館、電子數據庫等資源,展開對選題的深入研究。 擬解決的主要問題有:1. 微信公眾號侵權的主要類型有哪些;2. 各類侵權的認定標準與傳統侵權法的思路有何不同;3. 在是否構成侵權的認定上,有哪些問題是現有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比較難以回答的問題;4. 微信公眾網絡平臺有哪些特征可以聯系到具體的侵權行為中,前者是否為后者提供了積極的發生條件;5. 結合上述問題,應該為不同的主體開出怎樣的對策、建議清單。 本研究的預期結果是,一方面通過本研究可以為微信公眾號侵權這一新興法律問題提供案例整理、法律梳理分析和階段性的對策建議作為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也可以為完善微信平臺技術和相關網絡管理制度的出臺提供一些可資探討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