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以“幼兒園戶外環境”“環境評價”“環境創設”“環境利用”等短語在CNKI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萬方數據庫以及中國知網等數字資源導航系統中進行了細致的檢索,并跟蹤追查。并且在老師的建議下,閱讀了老師也建議我閱讀《托幼環境評價量表》(ECERS)和《美國NAEYC關于高質量幼兒教育機構的評價標準》等材料。發現國內外不少研究者在幼兒園戶外環境這個范疇所做出的成就。
國外現代研究基本上都認識到戶外環境在促進幼兒的發展和擴展課程方面的重要性。國外有關幼兒園戶外環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方向:一是環境評價維度出發的的。已有的《托幼環境評價量表》(ECERS)和《美國NAEYC關于高質量幼兒教育機構的評價標準》都已經是十分成熟的幼兒園環境評價標準了。它們在日常護理類、物質環境創設、教育活動園所管理和家園聯系幾部分出發對幼兒園環境進行評價。但是某些項目表述比較模糊,不易把握。二是從幼兒游戲教育維度出發的。斯通(1970年)提出把戶外游戲看作是教學實踐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蘭杰(1979年)也肯定了戶外體驗對自我意識、情感健康、社會性、交流能力、認知能力和感知運動能力的作用,對那種認為戶外游戲沒有什么發展價值的觀念進行了批判[ Carol E.Catron. Jan Allen著.學前兒童課程——一種創造性游戲模式:A Creative Play Model. 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2:56-58]。而奈爾道特、弗羅斯特和克萊恩都對傳統場地的單維度和固定不變進行了批評。亨寧格對創造性的場地也提出了自己的定義“首先,幼兒必須有機會去冒一定的險。其次,游戲場地必須要為幼兒提供逐步提高的挑戰性。好的戶外游戲場地的第三個特點就是能促進各種游戲類型的發展。最后,創造性游戲場地應當是允許幼兒操作場地中的材料和設施的。”1990年,弗羅斯特和沃瑟姆進行了覆蓋美國31個州的349所托幼中心的活動場地的調查,并對活動場地進行了專業評價。J.L.弗羅斯特在《游戲與游戲場地》一書中設計了游戲場地評價體系,對與幼兒的游戲場地有關的主要問題進行了描述。綜合以上兩方面,戶外環境是屬于幼兒園環境這個大范疇的,又不只囿于戶外的游戲場地。
研究者通過在網絡上查找我國幼兒園評價資料如《江蘇省優質幼兒園評估標準解讀》等,發現我國現有的托幼機構驗收標準過于抽象籠統,可操作性比較差。而國內的戶外環境研究在研究思路上有三個特點:一是重視環境的重要性,但是戶外環境研究現狀大多數是僅僅作為環境研究的一部分,楊元花在《論戶外環境的創設》一文中寫道:通常花在創造室內游戲環境上的時間要比花在室外環境上多。[楊元花. 論戶外游戲環境的創設. 天津師范大學學報,2005(6):66-68]但是對戶外環境的研究已經漸漸受到重視,學者的研究也論證了,幼兒的興趣和注意主要在戶外天地,兒童最喜歡在戶外最各種游戲,同時戶外確實存在著室內不能發揮的優勢;二是國內的環境研究多以觀察的研究方法為主,大致講述環境中所需要的設施與要求,比較缺少量化的研究,對幼兒園戶外環境實例設計和使用評價并不多見;三是國內研究學者對戶外環境提出的建議要求多數是在戶外環境設施及其布置的研究上,較少研究幼兒對已有環境的實際利用情況。 后來,研究者把戶外環境的幾個要素界定和羅列出來,分別從面積、地面、沙水池、綠化與種植、飼養區以及游戲器械這幾個方面在搜索國內的研究現狀,才有了不同的收獲。在《教育委員會、建設部城市幼兒園建筑面積定額(試行)》了解到對幼兒園面積的要求,肯定了面積在幼兒園環境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而海市教委2006年頒發的《上海市學前教育機構裝備規范(試行)》中提出,“戶外自然游戲區應開辟玩沙玩水區,若場地有限可配備可移動式玩沙玩水設施,以確保兒童玩沙玩水活動的開展”。[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頒發《上海市學前教育機構裝備規范(試行)》的通知(滬教委基(2006)68號][S].上海市教育委員會,2006.]陳鶴琴老先生曾指出“幼兒園要布置一個科學的環境,盡可能地引導兒童栽培植物(花卉、蔬菜),布置庭院,從事澆水、除草、收獲種子等工作,并飼養動物。”同時,我們可以見到虞永平教授的《種植園地與幼兒園課程》中,就強調了“3~6歲的兒童與學校中的兒童在身心發展和需求方面有很多不同,其中包括對環境有不同的要求。對3~6歲兒童來說,環境應該是充滿植物、充滿生機、充滿游戲的。我們可以這樣說,種植和植物是幼兒園的應有元素,也是幼兒園課程的重要資源。”綜上所述,面積、地面、沙水池、綠化與種植、飼養區以及游戲器械等方面在幼兒園的環境中是至關重要的一些因素,也是幼兒園戶外環境中不可或缺的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