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概念 (一)艾滋病 艾滋病,全稱為“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英文縮寫為“HIV”,是人體自身免疫防衛系統受到破壞的傳染性疾病,其主要傳播途徑為性傳播、血液傳播和母嬰傳播[王燁源.艾滋病你了解多少.[M]蘇州大學出版社.2012:1.]。 (二)艾滋病的防治 艾滋病防治是指采取方式以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7號),“艾滋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機制,加強宣傳教育,采取行為干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實行綜合防治”[國務院.艾滋病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7號).2006.1.29.http://www.moh.gov.cn.]。 (三)社會組織 由于研究視角以及各國語言、文化的不同,社會組織在國際上有不同的名稱,如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非政府組織等。社會學意義上的社會組織在廣義上指人們從事共同活動的所有群體形式;狹義上則指為實現特定目標而有意識的組合起來的社會群體[張曉菲,呂翠霞,董蕾,傅繼華. 對艾滋病醫學文獻中社會參與力量名稱界定及應用的辨析[J]. 中國艾滋病性病,2014,11:879.]。關于社會組織的涵蓋范圍,國內學者王名認為轉型時期中國的社會組織主要包括草根組織、基金會、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等,并概括出其具有非營利性、志愿性、公益性、組織性和非政府性等特征[王名.中國非政府公共部門.[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5.]。2006年,我國在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問題的重大決議》中開始使用社會組織這一提法,對傳統的非政府組織、民間組織等稱謂進行概括[新華網.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問題的重大決議.2016.10.11.http://news.xinhuanet.com.]。 (四)參與艾滋病防治的社會組織 參與艾滋病防治的社會組織即指根據國家和當地艾滋病防治規劃和政策,開展高危行為人群的宣傳教育、預防干預、檢測咨詢以及感染者和病人關懷救助等工作的社會組織。 2012年11月,習近平、李克強等中央領導在看望艾滋病患者和志愿者時與防治艾滋病社會組織代表展開座談,高度評價了社會組織在防治艾滋病上的積極作用的基礎上,還強調了防治艾滋病必須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要用社會的力量辦好社會的事情,要探索、完善有效機制,在資金、技術上等方面給社會組織以扶持,研究建立防艾資金,多元出資給予支持并完善稅收減免政策[新華網.李克強: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共同應對艾滋病挑戰.[EB/OL].2012.11.28http://news.xinhuanet.com.]。這也是社會組織首次被國家領導人在艾滋病防治工作領域提及。 隨著艾滋病疫情在中國的擴散以及政府職能的轉變,我國參與艾滋病防治的社會組織的數量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全國艾滋病信息資源網絡合作收錄的《2016中國艾滋病社會組織名錄》的統計,目前中國除西藏、青海、寧夏之外的2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中參與艾滋病防治的社會組織共有603個,其中包括社會(社區)組織534個,工作網絡與平臺4個,高校及研究機構5 個,法律機構2個,協會58個[中國紅絲帶網.《2016中國艾滋病社會組織名錄》索取公告.[N].2017.3.22.http://rc.mbd.baidu.com.vwd486d.]。 而目前學術界對于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研究主要可以分為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兩大部分。其中,實證研究大多集中于對社會組織工作的總結與分析,其內容主要包括具體措施,取得成效、存在問題以及相關對策。對于理論性的研究則多從政府和社會之間的宏觀視角出發,如張寧和武沐所綜述的2000年以來關于艾滋病防治現狀的研究,認為現有研究主要從社會資本、社會文化、社會支持、社會工作、社會治理、社會控制、社會網絡這七種理論進路展開[張寧,武沐. 十年來社會組織(NGOs)參與防治艾滋病研究述評[J]. 西北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02:52-56.];對于政府與社會組織的互動也大多是從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視角上來研究,而對于社會組織自身發展與政府職能轉變的關系以及社會組織和服務對象的實際情況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五)治理 www.628tf.com “治理”一詞一開始被應用于政治學領域,常與“統治”相混淆;20世紀90年代,西方政治學和經濟學家如詹姆斯·羅西瑙、羅茨等又對其進行了許多新的界定,全球治理委員會在《我們的全球之家》的研究報告中對治理做出了比較有權威和代表性的界定: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的過程。它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The Commission on Governance, Our global Neighborhood: The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我們的全球治理之家》),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pp.2-3.]。從這個界定中我們可以看出,首先,相對于“統治”和“管理”而言,治理的主體更加多元;其次,治理需要擁有一個能夠調和不同利益沖突主體的正式規則和制度以及一個能夠實現其治理成效--也即使得不同利益主體能夠在協調的基礎上采取共同行動的治理機制;另外,治理是一個動態的、整體的過程。 二、基本理論 (一)社會治理理論 作為現代治理理念的一個方面,社會治理將治理理念引入到政府行政職能轉變和社會公共事務有效管理的過程中,是在社會合作網絡加強的前提下,基于政府的不斷調整和重新定位以及公共權力的合理配置而形成的由政府主導,個人和各種經濟社會組織協同參與公共事務的管理過程[ 鄭均蔚.社會治理理論的基本內涵及主要內容.政法精英.[J]:262.]。艾滋病不僅是關系到個人健康的重要問題,還是關系到家庭和睦、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以及公眾與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所以,在社會中形成艾滋病防治的多中心治理格局至關重要。這一方面可以有效彌補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帶來的實效性缺陷;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靈活、親民的優勢,減少治理盲點;同時,政府的主導和多方的協商參與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社會組織的志愿失靈,更好地滿足人民多元、個性化的需求,也為整個社會營造了安全、和諧的良好氛圍。 (二)責任政府理論 作為現代民主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責任政府是指政府堅持“執政為民”的基本要求以及對人民負責的基本職責,在社會管理過程中自覺履行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的各項職責并創造性地履行它對公民所承擔得各種職責和責任[俞可平.論國家治理現代化.[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63.]。艾滋病是公共衛生問題,同時也是社會問題。政府作為國家公共權力的主體,是人民利益的捍衛者,理應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發揮“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承擔政府責任。在我國行政職能轉變的過渡時期,一方面,人民對于政府的依賴與信任存在“路徑依賴”,而參與艾滋病防治社會組織的發展又尚未完全成熟;另一方面,艾滋病具有較大的敏感性與特殊性,因而需要政府在簡政放權的同時積極行使政府責任,包括道德倫理責任。 |